在香港職場,選擇在試用期最後一日辭職可能是為了避免長期承諾或快速轉換機會,但這涉及《僱傭條例》的通知期、薪酬結算與辭職信格式等細節。稍有不慎,可能導致出糧爭議或影響職場形象。
本文提供2025年試用期最後一日辭職的終極指南,整合香港勞工處規範,涵蓋通知期計算、薪酬結算流程、中英文辭職信範例、特殊情境、常見問題與職場建議,助你合法、專業離職,超越網絡上所有內容!
目錄
試用期最後一日辭職的法律基礎
根據香港《僱傭條例》(第57章),試用期辭職的法律規範如下,超越 CTgoodjobs 與 eDigest 的基礎說明:
- 試用期首月:無需通知期,員工可即日離職,僱主須於離職後7天內支付所有應得薪酬(包括工作日薪金、未用年假補償等)。
- 試用期首月後(第2-3個月):需至少7天通知期,或支付代通知金代替。若無合約,法定7天通知期適用。
- 連續性合約:每周工作18小時以上、連續4周或以上,享有法定權益(如年假、薪酬保障)。
-
出糧期限:僱主須於離職後7天內結清薪酬,否則違反《僱傭條例》,員工可向勞工處投訴(電話:2717 1771)。
試用期最後一日辭職通常指試用期結束前一天(如3個月試用期的第90天),需確保通知期符合合約或法定要求。詳見勞工處簡明指南。想了解試用期通知期詳情?查看未過試用期辭職通知!
小貼士:想為離職增添溫暖回憶?不妨試試Cookpio幸福布丁燒,細膩低糖口感讓同事回味無窮,搭配12款趣味留言(如「多謝關照」、「後會有期 江湖再見」),為職場告別增添甜蜜氣氛。獨立包裝方便分享,滿額享免運,詳情請訪Cookpio官網。
通知期與最後工作日計算
試用期最後一日辭職的通知期計算需精確,超越 emds.sjs.org.hk 的「辭職4大要項」:
- 試用期首月:無需通知期,辭職當天即為最後工作日。例如,5月20日提交辭職信,5月20日為最後工作日。
- 試用期首月後:需7天通知期(除非合約另有規定)。例如,試用期第90天(5月20日)提交辭職信,最後工作日為5月27日。
-
計算誤區:通知期以「日曆日」計算,非工作天。提交辭職信的當天不計入7天。例如,5月20日提交,最後工作日為5月27日,而非5月26日。
若試用期最後一日辭職,建議提前確認合約是否自動轉為正式員工(可能需1個月通知期)。詳見last day 計算。
薪酬結算流程
試用期最後一日辭職的薪酬結算流程如下:
- 提交辭職信:以書面形式(電郵或列印)通知僱主,明確最後工作日與出糧要求。電郵主旨建議為「辭職信 - [你的姓名]」。
- 確認應得薪酬:包括已工作日薪金(日薪 = 月薪 ÷ 26)、未用年假補償(連續性合約員工適用)及未付津貼。
- 僱主結算:僱主須於離職後7天內以支票、銀行轉帳或現金支付薪酬。電郵確認出糧日期,避免延誤。
-
追討薪酬:若7天內未收到薪酬,電郵提醒僱主,或聯繫勞工處投訴(電話:2717 1771)。
注意:未簽合約的員工同樣受《僱傭條例》保護,僱主不得以「試用期未過」扣減薪酬。詳見試用期辭職出糧。
中英文辭職信範例
中文範例1:試用期首月最後一日即日離職 - 行政助理
親愛的 [主管姓名] 先生/女士,
本人謹此通知,決定辭去 [公司名稱] 行政助理一職,即日生效([日期,例如2025年5月20日]),因本人尚在試用期首月,無需通知期。
感謝貴公司提供的機會。請於7天內結清我的薪酬,聯繫方式為 [電郵] 或 [電話]。
此致
[你的姓名]
中文範例2:試用期首月後最後一日辭職 - 客戶服務助理
親愛的 [主管姓名] 先生/女士,
本人決定辭去 [公司名稱] 客戶服務助理一職,最後工作日為 [最後工作日,例如2025年5月27日],按試用期合約提供7天通知期。
感謝貴公司及團隊的支持。我將配合交接並請於離職後7天內結清薪酬,聯繫方式為 [電郵] 或 [電話]。
此致
[你的姓名]
英文範例1:試用期首月最後一日即日離職 - 文員
Dear [Manager’s Name],
I am writing to resign from my position as Clerk at [Company Name], effective today, [Date, e.g., May 20, 2025], as I am within the first month of probation with no notice required.
Thank you for the opportunity. Please settle my outstanding wages within 7 days. I can be reached at [Email] or [Phone].
Sincerely,
[Your Name]
英文範例2:試用期首月後最後一日辭職 - 銷售助理
Dear [Manager’s Name],
I am resigning from my role as Sales Assistant at [Company Name], with my last working day being [Last Working Day, e.g., May 27, 2025], providing one week’s notice as per my probation contract.
I appreciate the support during my time here. Please settle my wages within 7 days. Contact me at [Email] or [Phone].
Best regards,
[Your Name]
想了解更多辭職信格式?參考辭職信格式香港。
特殊情境下的辭職處理
以下是試用期最後一日辭職的特殊情境:
1. 未簽合約的辭職
即使未簽合約,員工仍受《僱傭條例》保護,試用期首月無需通知,首月後需7天。保留出勤證據(如打卡紀錄、電郵)以確保出糧。
2. 試用期自動轉正式員工
若合約規定試用期結束自動轉正,試用期最後一日辭職可能需1個月通知期。提前確認合約條款,避免爭議。
3. 僱主要求即時離職
若僱主同意即時離職,無需支付代通知金,但需書面確認(電郵或協議)以保障權益。參考提早離職代通知金。
4. 年假補償
連續性合約員工(每周18小時、連續4周)可獲未用年假補償,計算方式為日薪 × 未用年假天數。詳見離職年假補錢。
試用期最後一日辭職的常見問題解答
1. 試用期最後一日辭職是否影響出糧?
不影響,僱主須於離職後7天內支付所有應得薪酬,包括工作日薪金與年假補償(若適用)。
2. 試用期最後一日辭職需要通知期嗎?
視情況而定:試用期首月無需通知,首月後需7天,除非合約另有規定。參考辭職7日通知。
3. 僱主拖延出糧怎麼辦?
電郵提醒僱主,注明7天法定期限。若無回應,聯繫勞工處(電話:2717 1771)或提交投訴。
4. 試用期最後一日辭職會否被老闆刁難?
若遵守《僱傭條例》與合約,僱主無權刁難。保留辭職信副本與溝通記錄,必要時尋求勞工處協助。
辭職後的職場建議
試用期最後一日辭職後,這些建議助你開啟新篇章:
- 妥善交接:整理工作內容,確保同事無縫接手,展現專業態度。
- 準備求職:更新履歷,投遞新職位。參考求職信範例或辭職信英文簡單。
- 溫暖告別:想為同事留下美好回憶?不妨試試Cookpio幸福布丁燒,細膩低糖口感讓同事回味無窮,搭配12款趣味留言(如「走先喇係咁先喇」),為職場告別增添甜蜜氣氛。獨立包裝方便分享,滿額享免運,詳情請訪Cookpio官網。
試用期最後一日辭職並不複雜,掌握法律規範與流程即可保障權益。想了解更多職場資訊?查看勞工處辭職信範本或試用期人工計算。祝你職場新旅程順利!